昆明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垃圾分类数据分析项目比选采购公告
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拟委托专业机构更新、维护和管理昆明市环卫信息系统,对昆明市垃圾分类工作中各县(市)区上报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有效衔接。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城市管理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拟对本单位“垃圾分类数据分析项目”比选采购,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 项目名称
垃圾分类数据分析项目(目录代码:A1104,目录名称:生活垃圾分类)。
二、 采购范围
(一)采购预算:25万元。
(二)采购内容:在符合有关规范的基础上,着重对昆明市垃圾分类工作中各县(市)区上报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通过对昆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县(市)区报送的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评价(包括第三方考核的方式),完成对昆明市各县(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状况的管理,从而更好掌握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各个环节进展状况,为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具体服务包括:
1. 管理各县(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数据采集人员;
2. 编制及调整报送计划,并且根据计划生成各自任务;
3. 负责管理各县(市)区上报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关数据;
4. 督导各县(市)区上报情况和结果;
5. 收集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意见反馈;
6. 收集各县(市)区的示范片区、投放设施、垃圾产生量、餐厨厂运行等数据;
7. 对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信息进行收集管理;
8. 统计分析生活垃圾分类有关数据;
9. 整理各县(市)区上报数据并为分类工作月报提供数据支持;
10. 第三方考核的数据填写及评分记录;
11. 综合评分的汇总及各县(市)区排名(按照季度加权综合计算报送评分和第三考核评分);
12. 以季度为单位给每个县(市)区自动生成靶向报告(报告内容采用配置方式可随时进行修改);
13. 提供培训服务,组织1—2次现场培训及不计次数的远程培训;
14. 提供指导服务。对填报内容进行分析,提供指导建议。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2个月内。
(四)目标要求:服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要求,提升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数据收集和管理能力,提升工作和管理效率。完成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报送系统实现对接,实现第三方考核的数据填写及评分记录,综合评分的汇总及各县(市)区排名。
三、 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垃圾分类数据分析经费”预算资金25万元,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本单位内控、财务等制度执行。
四、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六、 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请响应供应商根据资格要求和采购内容要求准备响应文件资料,至少包括营业执照、近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价表等。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密封章,响应文件份数1正2副。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3日17:00前。
(三)递交地点: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265室。
七、 成交供应商评定原则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资格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具体评审标准为:
(一)项目报价(10分)。
(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15分)。
(三)近三年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15分)。
(四)服务方案及承诺(40分)。
(五)服务团队(20分)。
采购人: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265室
联系人及电话:徐江 0871—63105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