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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知识——这些音视频要警惕,别让猎奇心害了你

发布时间:2024-12-27 10:38:15 信息来源:深圳反恐

一、暴恐音视频的定义

在2014年,我国多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严禁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的通告》,《通告》明确规定:“暴力恐怖音视频”是指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等内容的音视频。

具体包括:

(1)含有煽动“圣战”“伊吉拉特”等宗教极端思想,主张以暴力手段危害他人生命和公私财产安全,破坏法律实施等内容的音视频。

(2)含有传授制造、使用炸药、爆炸装置、枪支、管制器具、危险物品实施暴力恐怖犯罪方法、技能等内容的音视频。

(3)含有破坏民族团结、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等内容的音视频。

(4)其他涉及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内容的音视频。

二、暴恐音视频的危害

(一)宣传针对青少年,导致暴恐犯罪成员青少年增多;

  一段时间以来,“东伊运”等境外暴恐组织借助网络向境内传播暴恐音视频,向青少年灌输宗教极端思想,宣扬所谓的“圣战”,鼓动加入暴力恐怖组织。青少年的识别能力和自控能力比较弱,模仿性强,三观尚未成熟稳定,一旦碰到暴恐极端思想的渗透,更容易盲从而误入歧途。因此,父母和学校老师应当共同加强监护和法制教育,严防此类信息的传播!

(二)宣传暴恐手段,诱发暴力恐怖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稳定

为了追求暴恐犯罪社会影响的最大化,暴恐犯罪分子常常铤而走险,不计后果,在实施暴恐犯罪之后,都会借助互联网和其他媒体将暴恐活动传播出去,宣扬杀戮血腥恐怖场面,对观看者进行蛊惑洗脑,给广大群众精神和心灵造成巨大的冲击和威胁。

(三)宣传宗教极端思想,实现政治意图。

空白暴恐音视频宣传的核心是宗教极端思想,宗教极端思想是暴恐犯罪活动的精神动因和思想基础。暴恐音视频都披着宗教外衣,但叫嚣的主张完全与伊斯兰教倡导的“行善止恶”背道而驰,赤裸裸宣扬暴力恐怖和杀戮自杀,对宗教肆意歪曲和极端化解释,更是对文明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和法律道德秩序的践踏!

(四)案件回顾

网络上,有一些网民因猎奇心理,浏览境外涉恐网站并偷偷下载一些“血腥”“暴力”“恐怖”的音频、视频,以为自己持有这些音视频并不传播出去就不算违法,虽未涉及传播,但是情节严重的,同样要负法律责任!

(一)大学生为缓解学习压力,下载观看64部暴恐音视频被批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一名大学生何某,无意中在某网站看到一些平时他没看过的暴恐音视频,十分好奇,便下载观看,由于学习压力大,不知不觉便爱上看这类音视频用于解压。2020年下半年开始在网上利用翻墙软件下载了64部暴恐音视频到手机,用来自己平时观看。经有关部门审查,何某权所持有的64部暴恐音视频为剪辑各类血腥暴力内容拼接视频,其中1部音视频包括恐怖组织宣传极端恐怖主义内容,其余的63部音视频内容为国外战乱地区的枪械射杀、冷兵器砍杀等暴力血腥内容。这些视频的传播危害极大,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的稳定。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何某权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音视频而非法持有,并上传至网盘,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法律规定,其行为已涉嫌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遂依法批准逮捕。

(二)高中生赚“零花钱”,却被警察叔叔找上门:

  呼伦贝尔市的高中生小杨发现了自己挣零花钱的新“路子”,同班同学小张告诉他“最近在网上卖网红视频很赚钱”,小杨向小张要来赚钱用的20多部视频,打开看了看,发现竟是一些场面极其残忍的画面。小杨不理解,这样的视频为什么会有人喜欢看。但为了挣零花钱,就按小张说的,在网上搜索年轻人多的QQ群、微信群,找买家。将自己手里的视频以每套3元的价格卖出,卖了12元钱。正当小杨挣到自己的“第一桶金”,准备扩大“经营规模”时,公安民警找上了门,经调查,小杨所传播的视频为暴力恐怖视频,因小杨未满18周岁,民警对小杨进行了教育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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