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4-10-31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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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制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负责指导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上级机关或相关部门移送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及举报、投诉的办理;负责组织跨区域、重大复杂案件的调查处理;行使城市管理、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公用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调度和督促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和行政执法检查;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110社会联动工作;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应急管理、反恐、禁毒、扫黑除恶等社会治理工作。
联系电话:0871-6331 8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