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69700301000
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主城区城市照明设施档案资料的建立健全和管理,对照明设施维护管养单位工作情况、技术指标达标情况、安全生产情况、投诉处理情况等进行跟踪监督检查考核;
2、负责主城区城市照明电费缴纳和照明设施统计工作;
3、参与主城区城市照明建设工作,对新建、改扩建城市照明设施提供技术指导;
4、负责协调和处理主城区城市照明维护管养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5、负责全市城区范围内的功能照明与夜间景观照明的全天候监控、监督、协调、指导照明监控系统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6、负责城市照明管理信息收集及《城市风》杂志昆明记者站相关工作;
7、负责城市照明监控系统的整体性、统一性管理;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不断加强城市照明(景观)设施的维护监督管理力度,努力提高维护管养水平,确保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达标,努力保障城市照明(景观)设施安全、良好的运行,确保亮灯率达98%以上,设施完好率在95%以上。
2、完成全市城市照明设施电费的缴纳工作,确保全市城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
3、“按时,按质”完成新、改建城市照明设施的电费过户等办理工作,确保全年无差错。
4、对照明设施维护企业上报的设施“被盗、被损”及时核查,做到全年无差错。
5、积极配合“12319”网格中心开展设施管理各项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市民情况反映通畅,事件处理及时,有效,督促维护企业管理到位。
6、对全市新建、改建道路照明设施提供技术咨询,确保新、改建设施达到移交标准。
7、积极参与各项城市照明新建、改建工作。努力打造城市夜景新景观,实现昆明市城市夜景靓丽转身。
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继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切实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术水平,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9、加大对路灯设施的巡查力度,保障管辖范围内的路灯和灯光亮化设施正常运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保障路灯设施亮灯率、设施完好率达标,完成各项创文工作任务和各项目标,全力确保昆明市创建文明城市期间路灯照明和灯光亮化系统的正常运转。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设施管理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0人(离休0人,退休7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由主管部门统一填写,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0248.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48.8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98.54万元,下降8.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98.54万元,下降8.06%;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少0.00万元,增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电费990万元调整为存量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1238.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3.10万元,占总支出的9.90%;项目支出10125.75万元,占总支出的90.1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1.46万元,增长0.8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4.56万元,下降4.67%;项目支出增加146.02万元,增长1.4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展“有路无灯,有灯不亮”三年整改计划,昆明市主城区整改移交了109条道路,2023年财政拨款电费及维护费合计9876万元,比上年增加683.93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3.1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01.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125.7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包括:路灯照明景观亮化设施维护经费34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路灯变压器抢修维护经费228.48万元,预算执行率91.39%;城市照明及景观亮化电费经费6479.67万元,预算执行率116.92%;原昆明市路灯工程管理处(金汁路286号)房产、土地不动产权办理资金16.50万元,预算执行率91.67%;李有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经费1.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38.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91.46元,增长0.82%,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展“有路无灯,有灯不亮”三年整改计划,昆明市主城区整改移交了109条道路,2023年财政拨款电费及维护费合计9876万元,比上年增加683.9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3.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工死亡抚恤。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2.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784.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96%。主要用于路灯照明景观亮化设施维护经费3400万元;路灯变压器抢修维护经费228.48万元;城市照明及景观亮化电费经费6479.67万元;原昆明市路灯工程管理处(金汁路286号)房产、土地不动产权办理资金16.50万元;李有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经费1.1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7.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2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2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2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2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没有变化。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22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22万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用车达到使用年限进行报废处置。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是因为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资产总额3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6.81万元,固定资产270.1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1.4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2.0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2.7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2.7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24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697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