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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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昆明市城市管理局下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政府对昆明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参与起草城市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处罚的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进行指导、监督、考核;组织开展昆明市城市管理领域跨区域和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工作。行使城市管理、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公用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市城管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围绕支队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目标,按照“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拓展城市管理渠道、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当好排头兵、实现大发展、率先现代化”奋斗目标和打造“六个春城”工作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城市管理相关工作要求,狠抓各项工作推进落实,落实责任扎实推进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切实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聚焦全市城市管理重点任务,深入开展“大调研、解难题、抓落实”工作。尽职保质做好人大政协议案件及信访件督查督办回复工作。以“强转树”为切入点,狠抓执法督察。不断增强城市管理执法水平,提升城市管理队伍形象,固化城市管理成果,推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组织宣传处、办公室、案件查处、建筑垃圾执法大队、机动执法大队、执法监督大队,内设机构级别为正科级。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城市管理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2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7人(离休0人,退休3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1444.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4.9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7.15万元,增长3.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7.15万元,增长3.37%,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根据任务需要新增加建筑垃圾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经费项目;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1444.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0.31万元,占总支出的88.61%;项目支出164.62万元,占总支出的11.3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7.15万元,增长3.3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50万元,下降1.27%,减少原因主要原因是相比上一年度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增加63.65万元,增长 63.04%,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根据任务需要新增加建筑垃圾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经费项目;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80.3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81.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8.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4.6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包括:
1.市容市貌综合整治经费项目开支33.64元。主要开展工作为完成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完成相关宣传资料的印刷及档案的整理,持续深入地开展了以户外广告、建筑垃圾、占道经营、临违建筑、建筑工地、城市牛皮癣、餐厨垃圾管理、燃气执法等为重点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提高城管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时效性,让其跟上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通过建立健全群众参与、部门共治城管与社会良性互动机制,实现城管执法社会效益最大化,降低举报投诉率、增加宣传覆盖率。
2. 法律顾问服务经费项目开支18.00万元。 主要用于聘请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签订年度合作协议,承担并协助支队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咨询等方面工作,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提供法律意见建议。
3. 后勤服务保障经费项目开支20.00万元。主要用于委托昆明后勤服务保障有限公司,年度内物业按照合同内容提高保障水平和质量提供服务,有效解决支队后勤保障问题。
4. 建筑垃圾整治经费项目开支4.46万元。主要用于执法装备器材消耗补充、组织渣土车业务培训及政策宣传等方面。通过推广使用智能渣土车、借助信息化监管手段,弥补执法力量不足,改进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模式,实现提升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水平的目标。
5. 建筑垃圾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经费开支59.83万元。主要用于完成了昆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系统服务购买及1个APP(数字渣土)服务,实现对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的跟踪、监控、调度、统计、分析和决策等智能管控需求,切实把建筑垃圾处置的各类违规违章行为管好、管住,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6. 法律法规培训行政复议诉讼经费项目开支5.89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全市督察人员培训、参加全国督察培训,通过对全市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提高督察人员学习意识及学习能力,营造学习氛围,持续提升督察人员履职能力。
7. 追呼系统护经费项目开支22.80万元。主要用于通过追呼有效遏制城区非法发放小广告等行为。对违法喷涂小广告行为进行打击,保障城市环境卫生整洁,减少小广告小传单对城市道路环境污染,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4.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7.15万元,增长3.37%,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根据任务需要新增加建筑垃圾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经费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7.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5%。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社保。
9.卫生健康(类)支出76.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8%。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保。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84.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4%。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工资、公用办公经费及专项任务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7.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3%。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1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8.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公务接待任务比年初预算任务估算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19万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9万元,增长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因新冠疫情影响单位无接待任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省及省内其他城市组织关于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等考察任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95万元,比上年减少7.88万元,下降7.38%,减少原因是人员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行政运行的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资产总额72.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3万元,固定资产59.3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9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资产累计折旧。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5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58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行政运行: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城管执法:主要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69701501111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2024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