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年)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公告
按照市人民政府对《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调剂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项目经费的请示》(昆城管请〔2024〕36号)的批示,为完成“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年)”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城市管理局拟定了《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年)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代码:B0801),经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办公会议同意,经市财政局审核批准,市城市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现对购买服务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4日至9月29日,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9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建筑废弃物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段立云 0871-63347735
附件: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年)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9月24日
附件: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年)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市人民政府《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调剂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项目经费的请示》(昆城管请〔2024〕36号)的批示,为完成“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年)”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年)项目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年)(目录代码:B0801;目录名称:咨询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三、 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 主要内容
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年)项目内容。
五、 资金预算
(一)项目金额:9.3万元(玖万叁仟元整)。
(二)资金来源:市城市管理局预算“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年)”项目资金中支付。
六、 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丰富设计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及职业操守,能够认真、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工作。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 目标要求
完成市城市管理局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年)项目有关工作。其他目标要求按行业质量控制体系要求执行。
八、 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段立云 0871-63347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