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与市级综合媒体宣传合作项目购买计划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昆明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与市级综合媒体宣传合作项目
购买主体: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代码:B1201
名称:城市管理宣传经费
资金预算:3万元
二、 购买内容
按照我局宣传工作要求,通过与与市级综合媒体开展合作,开展专题、专版宣传报道,对我局开展的各项工作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报道,让昆明市民能够了解城管、理解城管、支持城市管理工作。
三、 承接标准
(一)具有昆明市级媒体资格,证件齐全,有传播力强、覆盖面广、资讯采集手段全、传播形态多样化的全媒体信息采编发平台。
(二)有政府部门宣传经验,具有图文并茂纸媒或电视专题宣传平台,并将其宣传文章或视频更新到相应网站及APP。
(三)具有优秀的记者团队,能够指派熟悉城市管理工作的媒体工作人员负责市城市管理局日常宣传事宜。
(四)具有处理突发新闻事件的经验,能够具有及时还原事实真相,杜绝小道消息。
四、 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要求,由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按照内控、财务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 目标要求
(一)认真做好昆明城管宣传工作,其中报纸专题全年不少于2个半版,300字以上报道不少于5次;电视台(网络)播出新闻3分钟以上不少于2次,1分钟以上报道不少于4次,并积极运用其网站、微信、微博、APP等进行推广。
(二)参与市城市管理局宣传方案的策划,并根据需要提供宣传工作建议。
(三)参积极派出记者参与市城市管理局日常宣传报道。
(四)在重要节点和负面事件发生时,积极利用本地媒体的优势,及时发布,还原事实真相。
(五)完成市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宣传工作。
(六)按月收集所报道的内容,并交市城市管理局留存。
六、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17:00。
七、 服务期限
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为期一年。
八、 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257室
联系人及电话:段宇涛 0871-63107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