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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50104111-202401-448999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1-26 15:35
名 称: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 继续实施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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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 继续实施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1-26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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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总结城市管理经验,于2020制定了部门规范性文件《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条例》关内容进行细化落实,完善了城市管理地方法规政策体系。《实施细则》实施以来,聚焦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治理,保障文明城市创建,护航城市更新与建设,回应了人民群众期盼,为进一步提升昆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水平夯实了法制基础。

一、继续实施的必要性

落实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打造宜居宜业“绿美春城”,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有必要继续实施《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以全面提升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品质为目标,针对在城市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建(构)筑物外立面清洗、引摊入市等重点问题予以规范,为深入、科学、规范地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继续实施的依据

《实施细则》在制定过程中结合昆明市城市管理实际,纳入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昆明市城市容貌标准》、《昆明市主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导则》、《昆明市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等配套文件的部分内容,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内容进行了细化,实施后对加强昆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发挥了较好的规范、引领和促进作用。因此,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12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继续实施。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内容本次不作修改《实施细则》共六章四十二条。第一章为总则共五条,包括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权利义务、宣传和教育等内容。第二章为城市市容管理制度共二十二条,规定涉及建(构)筑物外立面、“门前三包”、引摊入市、非机动车停放等管理内容。第三章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共七条,规定涉及垃圾分类、城市公厕管理等管理内容。第四章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管理制度共四条,规定涉及配套环卫基础设施、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等管理内容。第五章为法律责任共三条,保障《实施细则》贯彻落实。第六章为附则共一条,规定涉及《实施细则》实施时间。

四、继续实施的程序

继续实施的《实施细则》先后经过了评估、重新登记、编号、公布等程序,符合《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12号)的规定。

原文: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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