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云南省县乡村人居环境奖评选表彰推荐情况公示
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云南省县乡村人居环境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云建村〔2023〕169号)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昆明市评选推荐工作方案》(昆建通〔2023〕404号)有关工作要求,市城市管理局对照评选条件,逐一审核各单位上报初审材料,综合考量申报集体和个人工作实绩,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先进集体拟推荐昆明市西山区城市管理局,先进个人拟推荐昆明市环境卫生监测中心马琼梅同志,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详见附件。现将拟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6日。公示期间,若对推荐结果有异议,请向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机关纪委或组织人事处反映。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机关纪委:0871-63105462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组织人事处:0871-63112980。
附件:1.云南省县乡村人居环境先进集体初审表
2. 云南省县乡村人居环境先进个人初审表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1:云南省县乡村人居环境先进集体初审表(西山区城市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