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3227号建议答复的函
郑忆、孙继福、马毅琳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提升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公共出行及政务服务能力的建议》收悉,市城市管理局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17年底共享单车进入昆明市,市城市管理局紧紧围绕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指导意见》,按照“鼓励规范发展”、“包容审慎监管”、“严格属地管理”、“因城施策”、“多方共治”等原则,从健全制度入手,每年结合管理情况不断修订完善《昆明市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严格实施动态考核,严厉打击违投等,共享单车管理由“乱”到“治”,由“治”到“兴”,街面形象和停放秩序得到彻底扭转。共享单车作为新生事物,因没有顶层设计和上位法律法规支撑,各大企业按照“非禁即入”,利用各地政策漏洞,疯狂野蛮生长,加重了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破损闲置成“僵尸车”、无人管理无人使用等问题,不仅影响了交通秩序、侵占市民的公共空间,同时也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负担。
二、 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增加一定品牌、数量的共享交通工具投放
按照国务院统一大市场的要求,呈贡区共享单车领域准入在未有国家、省有关政策出台前运营主体按照“非禁即入”进入市场。经认真核查,目前,呈贡区投放助力车品牌有10家企业(公交、美团、哈啰、青桔、彩虹、骑一骑、拜逗、巨为、青柠、小靓),合计近万辆共享单车在呈贡区运行,有运营意向且递交运营材料的近20家公司,申请投放运行车辆近30万辆,远超呈贡区承载量1.5万辆,现面临如何准入运营企业,总量控制运营数量的困境。经市城市管理局研究,近期将在呈贡区增加5000—6000辆共享单车投放,目前暂停了共享电动车牌照办理,正积极制定相应公开、公平、公正引入措施,确保市场秩序稳定,企业的合理诉求得到保证。
(二)呈贡信息产业园区合理增划共享单车停车点
针对您提出的“呈贡信息产业园区合理增划共享单车停车点”的建议,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呈贡区城市管理局于2023年5月9日对呈贡信息产业园区进行现场探勘,结合园区实际确定增划共享单车点位4个,并于2023年6月7日进行了现场施划。下一步,城市管理部门将根据园区人员骑行需求及方便市民停放的角度出发,结合园区附近城市道路条件,进一步优化共享单车停放区域,避免过度占用城市公共空间,影响市民正常出行。
三、 下一步工作开展
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继续做好共享单车规范管理工作,多措并举营造一个安全、整洁、有序的出行环境。
感谢您们对昆明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