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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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是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城市日常运行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城市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和城市环境卫生、户外广告设施、城市绿化、城市公园的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拟订昆明市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措施、行业标准、行业规范和发展政策等,并指导执行;拟订昆明市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昆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的创建工作;牵头建设世界春城花都工作。
3.负责主城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城市地上地下管线(含水、电、气、热等)的管理工作;参与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负责主城区挖掘和占用城市道路、桥梁的监管,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城市道路、桥梁(隧道)附属市政设施的管养维护工作;负责拟订昆明市城市照明政府规章和管理规范,制定昆明市城市照明发展规划、年度建设和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城市照明工程建设和日常维护管养工作;负责城市景观亮化方案审核及亮化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督检查。
4.负责城市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制定市容秩序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各县(市)区全面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负责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的专项治理。
5.负责对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参与大中型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城市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境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监督;检查指导垃圾处置业务和环卫设施的规范管理;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征收城市环境卫生方面的收费标准;监督、检查、指导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建筑废弃物管理规划、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
6.负责拟订昆明市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及设施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划、标准;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全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施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主城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设置许可的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综合整治。
7.负责保证城市绿化用地,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中的绿地指标、园林绿化规划和园林绿化设计方案、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测及竣工验收进行行业管理和指导;负责指导、监督、核查城市规划区绿地占用和树木砍伐、移植、修剪工作,参与全市园林绿化重大项目立项审查;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防护绿地、附属绿地、道路绿地、街头游园、广场绿地的行业管理工作。
8.负责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制定城市公园环境质量等级标准、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并指导执行;负责城市公园内规划、建设的审核;按照规划审核程序,协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园总体规划进行审批;负责城市公园资源保护,对服务质量和资源保护进行检查、监督、指导;指导各县(市)区民办公园的建设和发展;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负责园林绿化行业科技人员的评审、培训和职业技能资格鉴定工作;指导公园协会工作,并开展对外园林绿化科技交流与合作。
9.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协调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不依法行政和处罚不当的行为做出纠正或查处;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工商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市政管理、商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省、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处罚权。
10.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的管理,参与编制城市管理年度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市容环卫、道路桥梁、城市照明、城市园林绿化等相关资金计划,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11.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研究,指导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开发、引进、应用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信息化建设;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110社会联动和市长热线交办的工作。
12.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方面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权限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深化党建基层引领,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织密建强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增强党组织政治和组织功能,拧紧责任链条,狠抓工作落实,实行基层党建清单式管理、项目化落实。广泛开展“党员大培训、基层大宣讲”活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昆明市在城市管理方面“当好排头兵”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全力开展大讨论、大竞赛活动,围绕“差距怎么看”,重点聚焦素质建设,锻造符合排头兵要求的干部队伍。围绕“发展怎么办”,重点聚焦成效对标,创造符合排头兵要求的工作业绩。围绕“工作怎么干”,重点聚焦作风建设,树立符合排头兵要求的良好形象。继续把大讨论与党组、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相结合,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大讨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把大讨论大竞赛活动与当前开展的作风革命和效能建设、“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模范机关示范创建活动等一脉相承、互为补充、互促共进。
4.进一步推进大竞赛活动,按照要求、时间、节点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作风效能提升等竞赛有序推进。并结合深入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以及市级机关“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和公务员平时考核等要求,比宗旨意识、比转变作风、比工作成效,坚持在各项工作中做到“快办”、“实办”,坚决杜绝“慢办”、“空办”、“乱办”。
5.继续推进市容环境提升,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施策,以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为目标,打造典范、以点带面,持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形成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98%以上;城市照明设施路灯亮灯率保持在98%以上,设施完好率保持在96%以上。户外LED电子显示屏公益宣传时间占有效播放时间的比例达15%—20%。全面完成整治违法违规建筑治理目标。
6.持续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持续做好城市标准化管理,及时收集各城市管理事项的考核情况,针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和反复出现的问题,指导督促牵头市级职能部门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整治提升。收集市级职能部门、各县市区对管理标准、考核办法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和调整完善,进一步提高城市标准化管理工作成效。严格规范城管执法行为,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在岗人员教育培训,强化纪律约束与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影响队伍形象,努力打造一支作风正派、纪律严明、行为规范、能适应复杂情况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机关设16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和机关党委、离退休办公室。
分别是:
1.办公室
2.计划财务处
3.规划科技处
4.市政设施管理处
5.市容秩序管理处
6.环境卫生管理处
7.分类管理处
8.建筑废弃物管理处
9.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处
10.行政执法管理处
11.治违督导处
12.行政执法监督处
13.政策法规处(行政复议办公室)
14.宣传教育处
15.组织人事处
16.统筹协调处
机关党委、离退休办公室。
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昆明市照明控制中心
3.昆明市环境卫生监测中心
4.昆明动物园
5.昆明市绿化服务中心
6.昆明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7.昆明市绿化工程质量检测站
8.昆明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2.昆明市照明控制中心
3.昆明市环境卫生监测中心
4.昆明动物园
5.昆明市绿化服务中心
6.昆明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7.昆明市绿化工程质量检测站
8.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9.昆明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4人。其中:行政编制15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7人),事业编制37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5人),事业人员30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19人(离休2人,退休517人)。
实有车辆编制33辆,在编实有车辆37辆。其中昆明动物园两辆由于购车年限较早,无车编;另有园区内使用洒水车一辆;园区内饲料运输电瓶车一辆,也无车编。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67,612,717.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5,183,288.92元,占总收入的74.8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73,424,029.02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19.97%;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9,005,399.33元,占总收入的5.1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98,874,748.03元,下降52.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3,731,880.84元,下降32.7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减少68,446,120.26元,下降48.25%;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96,696,746.93元,下降91.19%。主要原因是:1.2021年其他收入包含生活垃圾处理费196,290,485.87元,2022年该项支出由财政直接拨付各区,不再纳入预算范围;2.COP15结束,COP15昆明市花卉景观布置项目经费、昆明长水机场至主城区公路路域环境品质提升建设项目经费等相关项目支出减少;3.2022年6个所属公园下区管理,不再纳入决算报表编制范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76,253,724.66元。其中:基本支出132,139,819.77元,占总支出的35.12%;项目支出244,113,904.89元,占总支出的64.8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94,777,228.89元,下降51.2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3,011,867.70元,下降24.56%;项目支出减少351,765,361.19元,下降59.0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1.2021年其他收入包含生活垃圾处理费196,290,485.87元,2022年该项支出由财政直接拨付各区,不再纳入预算范围;2.COP15结束,COP15昆明市花卉景观布置项目经费、昆明长水机场至主城区公路路域环境品质提升建设项目经费等相关项目支出减少;3.2022年6个所属公园下区管理,不再纳入决算报表编制范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139,819.7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4,990,027.92元,占基本支出的79.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149,791.85元,占基本支出的20.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4,113,904.8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主要包括: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经费8,961,477.00元,预算执行率74.82%;主城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驻厂监管经费2,239,000.00元,预算执行率99.91%;公园免费开放和门票降价减收补助资金17,021,400.00,预算执行率100%;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经费7,830,440.00,预算执行率78.30%;重要城市道路立体花卉造型布置经费1,918,546.99元,预算执行率68.41%;中国·昆明立体花坛大赛部分立体花坛延长展示期管理项目经费9,647,439.92元,预算执行率74.50%;上划市级道路绿化综合管理经费7,110,969.82元,预算执行率100%;城市照明及景观亮化电费经费支出63,484,005.58元,预算执行率100%;路灯照明景观亮化设施维护经费支出34,235,669.00元,预算执行率94%;路灯变压器抢修维护经费支出2,000,000.00元,预算执行率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575,180.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85%。与上年相比减少43,838,915.58元,下降19.68%,主要原因是:1.2022年6个所属公园下区管理,不再纳入决算报表编制范围;2.2021年部分项目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列支,2022年调整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73,133.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昆明市最美街心花园(游园)评比工作经费873,133.8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82,810.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03,127.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54,691,200.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54%。主要用于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经费8,961,477.00元;主城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驻厂监管经费2,239,000.00元;公园免费开放和门票降价减收补助资金17,021,400.00;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经费7,830,440.00;重要城市道路立体花卉造型布置经费1,918,546.99元;中国·昆明立体花坛大赛部分立体花坛延长展示期管理项目经费9,647,439.92元;上划市级道路绿化综合管理经费7,110,969.82元;城市照明及景观亮化电费经费支出63,484,005.58元;路灯照明景观亮化设施维护经费支出34,235,669.00元;路灯变压器抢修维护经费支出2,00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24,9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1,620.00元,支出决算为11,617.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297.4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2.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32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7.1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3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1,620.00元,支出决算为11,617.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297.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8%。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开源节流减少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846.07元,下降37.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07.93元,增长9.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454.00元,下降63.3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6个所属公园下区管理,不再纳入决算报表编制范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城市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攀枝花市考察组人员、接待株洲市城管局考察考察组人员、接待德宏州住建局考察组人员、接待住建部调研工作人员。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33,592.16元,减少51,618.75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2022年6个所属公园下区管理,不再纳入决算报表编制范围,物业管理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昆明市城市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207,864,441.39元,其中,流动资产108,009,800.46元,固定资产94,505,945.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344,987.00元,其他资产2,003,708.62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507.2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885,455.5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21.58平方米,账面原值329,536.00元;处置车辆账面原值1,089,732.00元;报废报损资产账面原值794,200.4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3084平方米,账面原值4,797,742.07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38,554.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076,791.8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1,85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820,807.63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004,126.2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1,78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8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1.“212(类)-01(款)-04(项)”城管执法,主要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12(类)-03(款)-99(项)”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主要反映用于昆明市城市公共设施等方面的支出。
3.“212(类)-05(款)-01(项)”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主要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测建设与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4.“201(类)-38(款)-05(项)”市场秩序执法,主要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5.“212(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212(类)-02(款)-01(项)”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主要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69701111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决算公开表20231013110757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