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昆明市城市管理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实力春城、温馨春城、开放春城、绿美春城、幸福春城、效能春城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聚焦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深入开展市容环境提质提升,着力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服务转变,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助力昆明当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排头兵。工作要点如下:
一、 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助力提升城市品质
(一)常态化开展城市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昆明市城市管理标准》,以事关城市形象、市民广泛关注的市政设施、违法建筑、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建筑垃圾、噪声污染、施工工地、农(集)贸市场等工作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城市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优化完善城市标准化管理11项工作的考核方案,修订印发《昆明市2023年城市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公平公正组织实施城市标准化管理考核评价,促进城市标准化管理真正落地见效,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
(二)着力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城市管理体制,细化完善工作措施,促进城市管理工作有效落实。充分发挥市委城管委高位统筹作用,科学划分城市标准化管理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责任清单,解决部门职责交叉问题,抓好城市标准化管理的工作统筹、指挥调度等工作。
二、 持续加强常态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成效
(三)抓好环境卫生管理。加大环卫清扫保洁力度,提升机械化清扫率,加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背街小巷等重点区域脏乱差问题治理。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标各项数据指标,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健康县城建设工作。加快推进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置末端设施建设,到2023年底,全市生活垃圾焚烧设计处理能力达到7700吨/日,占比达95%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持续保持100%。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享覆盖范围,确保2023年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持续保持85%以上。扎实开展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等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做好环卫设施监管工作,加快大型转运设施选址建设进度。稳步提升环卫工人薪资待遇,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
(四)抓好生活垃圾分类。深化分类投放站点建设改造,全市所有居民小区按照300—500户配置1个分类屋(亭)标准,完善分类屋(亭)建设,严格落实撤桶并点,力争到2023年底实现分类屋(亭)覆盖率达到30%。大力推进强制分类示范小区建设,2023年全市新增建设不少于81个强制分类示范小区。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管理,配备充足分类运输车辆,杜绝“混装混运”。规范落实“车到桶出、垫布作业、车走桶收、车离地净”等规定,杜绝运输中出现泼洒滴漏现象。
(五)大力推进环卫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理一期技改、二期扩建项目和西郊有机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力争2023年6月30日前实质性开工建设,补齐餐厨垃圾处理短板,提升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全力推进晋宁(400吨)、空港二期(800吨)、嵩明二期(500吨)、东郊(1600吨)、呈贡二期(500吨)、东川厂(300吨)、禄劝厂(300吨)、寻甸厂(300吨)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到2023年全市生活垃圾焚烧设计处理能力达到7700吨/日。全力推进宜良沈家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建设,解决全市各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处置问题,具备生活垃圾兜底处置能力。
(六)抓好城市照明品质提升。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展现城市特色和文化底蕴,结合城市结构、城市肌理、建筑风格、开敞空间、城市道路系统、景观夜色等方面,紧扣城市发展定位,组织开展《昆明市城市夜景亮化设计专项规划》修编工作,有效提升景观照明水平,助力夜间经济。组织开展《昆明市夜景艺术综合提升设计方案》编制工作,重点完成北京路(北站隧道、同德广场、欣都龙城)、瀑布公园、翠湖公园、金碧公园及周边建筑、盘龙江沿线(瀑布公园至入滇口段)、弥勒寺公园、篆塘法治公园等重要节点亮化设计方案。启动“照亮回家路”三年攻坚行动,由各县市区负责具体实施,在三年内对“有路无灯”道路进行补建、对“有灯不亮”道路进行整改,集中解决“照明死角”,为市民夜间出行营造良好的环境。
(七)抓好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指导各县(市)区依据《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2021—2035),完成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详细规划编制,科学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引导城市空间资源合理利用,打造部分各具特色的示范片区,带动提升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整体品质。以违法违规设置、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设施为重点,持续开展户外广告设施规范整治,全部拆除各类重叠设置店招店牌、乱拉布标布幔、破坏城市天际线的户外广告设施,助力提升城市形象。加强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积极防范雨雪、大风等恶劣天气对户外广告设施的影响,确保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积极开展户外LED广告屏公益宣传,协调有关广告公司配合做好重大会议、活动的公益宣传工作,确保全年公益广告播放比例不低于15%。
(八)抓好临违建筑整治拆除。以主城区(县城、乡镇聚集区)重要区域和路域两侧、高速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两侧、滇池周边、城乡租地建设的厂房(仓库、市场)等临违建筑以及住宅小区、城中村等重点区域临违建筑为重点,持续开展临违建筑整治拆除工作,并纳入全市当好排头兵大竞赛活动,着力推动此项工作做细做实,全年完成700.5万平方米的临违建筑整治拆除目标任务。
(九)抓好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全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改革工作,督促指导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严格落实,强化出土工地源头监管。加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行业监管,健全完善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智能渣土车监控平台作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处置建筑垃圾行为。加快推进资源化利用终端处置场所(设施)的审批建设,进一步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积极做好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的审批建设和安全监管工作,全力服务保障项目建设。
(十)抓好非机动车和共享单车管理。强化共享单车停放管理,积极调动城管、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共享单车企业等各方力量,着力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不断强化共享单车停放管理。加大教育引导力度,着力提高广大市民规范停放非机动车、共享单车的行为自觉。以医院、商圈、学校等重点区域、重要道路为重点,科学合理划定停车泊位,尽量满足市民停车需求,及时有效解决非机动车、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问题。压实共享单车企业责任,加强运维调度,合理安排维护力量,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秩序。
(十一)抓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巩固提升。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抓重点、攻难点,补短板、强弱项,严格对标对表,落实包保责任制,全力抓好市容环境整治提升,着力解决城市管理“痼瘴顽疾”,巩固强化市容环境整治提升成果,确保实地点位达标,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加强市容环境巡查检查,做好国家、省、市重要会议、节日期间的市容环境保障。
(十二)抓好城市管理安全保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定期排查城市管理领域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加强对城市高层建筑的户外广告设施、环卫基础设施、弃土消纳场等重要设施的安全检测维护,坚决防范和遏制城市管理领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 树牢以人为本理念,办好为民服务实事
(十三)优化城市管理领域营商环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一步分类梳理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及时制定精简、下放、合并和转变管理方式后保留的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形成统一的事项名称、事项类型,法定审批时限、承诺办理时限、收费情况等,明晰有关法律依据。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活动创造公平公正的环境。
(十四)优化改善商业活动场所管理服务。为助力推动经济回稳向好,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商业活动场所管理服务弹性措施的通知》,优化调整临时性商业活动、适度商业外摆、规模化特色夜市街区打造、包容审慎监管等方面的管理服务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日常巡查力度,重点加强商业促销、店铺外摆、“夜间经济”的监管服务和规范引导,切实做到放而有的、放而有管、放而有序。
(十五)持续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一是强化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常态化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思想教育,进一步树牢执法为民理念、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加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一线执法人员不少于2次执法业务专项培训(其中至少1次集中培训),各级执法队伍至少开展1次“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综合专题培训。严把执法人员上岗关,抓好新入岗人员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执法。二是严格落实执法制度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执法记录仪“外出即开机、执法必录像、录像必归档”,重大执法事项或易引发纠纷执法活动必须多台多角度执法记录。践行721工作法,采取主动上门、教育劝导等方式,坚决杜绝掀摊子、踹篮子、抢担子等野蛮执法行为,化管理为服务,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形象。规范行使《昆明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大对自由裁量权行使情况的检查督导,严禁任性执法。三是常态化开展执法督察。按照属地为主、上下联动原则,采取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暗访督察等方式方法,开展常态化的联合巡查、属地自查、交叉巡查活动,着力纠治队容风纪、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水平。
(十六)持续开展背街小巷整治提升。按照“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和“水通、路平、墙美、灯亮、线齐、窗明、畅通”的总体要求,坚持因地制宜、一街一策的总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道路提升、雨污分流、城中村改造工作,充分挖掘历史特色和文化底蕴,全年完成100条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并发动媒体、市民、专家等力量共同评选30条最美背街小巷,以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不断增强市民幸福感、获得感。
四、 坚持共管共治,着力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
(十七)整合多部门力量。健全完善、落实落细各级城市管理执法及有关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协调性,不断强化公安部门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保障,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城市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八)推进市场化运作。鼓励通过各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便民服务设施等的市场化运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一整套科学、公正、客观的评价体系,以提升城市品质为重点,对主城区市容环境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共享单车管理等工作实施科学、公正、客观评价,了解现状、挖掘问题、分析原因、寻找对策,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
(十九)引导市民参与管理。加强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按照“党建引领、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方式,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村民)委员会监管作用,动员广大企事业单位、基层干部和市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逐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城市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