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部审计服务项目购买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昆明市财政局有关要求,现将《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部审计服务项目购买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8月14日至8月18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杨连明 0871-63353052)项目概况及提交报价文件相关事宜附后。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6月12日
附件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部审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经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研究,同意开展内部审计服务工作。为公平择优选择该项目的承接人,确保项目公平公正采购及项目的实施效果,现拟定了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部审计服务项目政府购买计划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部审计服务
购买主体: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单位性质:参公事业单位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B0302 审计服务
资金预算: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部审计服务8万元。所需资金从市财政局下达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2023年部门预算“市容市貌综合整治经费”中列支。
二、 购买内容
对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2022年度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对单位内控制度健全情况、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进行咨询服务。
三、 承接标准
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取得云南省财政部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从事法定业务所必需的场地、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审计服务人员具有从业资格证、职称证等。
四、 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 目标要求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以前。
六、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连明 联系电话:0871-63357025
附:项目概况及提交报价文件相关事宜
主要对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2022年度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对单位内控制度健全情况、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进行咨询服务。
(一)提交材料及要求
报价文件需提交文件正本一份,必须用档案袋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提交的密封材料出现破损等可能发生信息泄露的,一律不予受理。提交的报价文件至少包括:
1、 有效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2023年近两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及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缴税证明材料;
5、 2022年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6、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表,并提供身份证、从业资格证、职称证(如有)等;
7、 2020年1月至今(按合同签订时间)企业承担过的主要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以及正在承接的类似项目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加盖公章);
8、 提供本企业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云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彩色打印加盖公章);
9、 提供项目审计工作方案(格式自拟),在服务期间需要配备专业人员,团队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在职在册持证人员。
10、 对项目的质量、时限及廉政等方面的承诺书。
11、 其他可以展示公司资质的材料。
(二)提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 公示期内按以上要求将密封完整的报价文件送交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小龙路16号。
联系人:杨连明
联系电话:0871-63353052
2、 报价文件提交时限内,供应商可以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报名文件的组成部分,须按上述要求和规定时间送达。报价期结束后不再受理。
(三)成交供应商由我单位按规定程序组织评选后在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官方网站上(网站地址:http://cgj.km.gov.cn)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