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十四五”城市管理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项目购买服务计划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昆明市“十四五”城市管理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项目。
购买主体: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B0702评估和评价服务。
资金预算:46000元。
二、 购买内容
对《昆明市“十四五”城市管理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聚焦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和重要工作、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科学评估“十四五”城市管理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推进情况,客观评价规划取得的进展成效,总结提炼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深入剖析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与原因,结合当前昆明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研究提出推动各项任务顺利实施的对策建议,形成中期评估报告。
三、 承接标准
(一)服务机构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服务机构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服务机构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服务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服务机构承诺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起草、专家论证。
四、 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 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 目标要求
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评估报告应坚持实事求是基本原则,落实客观公正总体要求,系统全面评估昆明市“十四五”城市管理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推进情况,不回避矛盾和问题,精准反映落实规划的难点、堵点,明确进一步推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有助于促进昆明市“十四五”城市管理规划顺利实施。
七、 投标方式及联系人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3年7月28日前,将有关资料(投标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信用记录)送至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261室。联系人及电话:李昆 0871-63107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