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准则》 政策解读
为不断规范和加强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根据《昆明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的规定和《昆明市主城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昆明市主城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的要求及《昆明市户外广告拍卖位置使用权拍卖管理办法》的需要,市城市管理局经认真研究并征求了相关部门和县市区意见的基础上,拟制了《昆明市户外广告位设施设置准则》(以下简称《准则》)。
一、 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情况
(一)2005年,市城市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昆明市主城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并报经市政府批准实施,该规划属于控制性规划。依据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所处的区域、路段、节点、建筑位置的重要性及对公众的影响程度,作出一、二、三级控制区分级界定,并设计了示范效果,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提供了规划依据。同年,依据《昆明市主城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对《昆明市主城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进行了修改,明确了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施设置的区域、审批程序和申报材料,辖区城管部门的职责,设施安全的要求及处罚进行了界定。并以政府令的形式公布执行。
(二)2007年,为规范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市城市管理局修改制定了《昆明市店招店牌设置准则(试行)》。并下发各县、(市)、区对店招、店牌进行审批和管理。
二、 制定《准则》的目的
(一)服从专项规划:《昆明市主城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是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依据,户外广告的设置布局应遵照《专项规划》及《户外广告详细规划》进行设置。
(二)突出地方特色:昆明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地方特色,户外广告、店招、店牌作为城市面貌的一个窗口,应突出地方特色,弘扬地方文化。
(三)维护公共利益:大部分户外广告起到了渲染城市景观的功能,但也是驱使经济利益的载体,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设置与管理的着力点应当从公众利益出发,并协调好个体经济利益与公众社会的关系,在维护、美化市容环境的基础上,合理烘托城市商业氛围。
(四)统分结合,突出重点:对于不同的区域、道路所处的环境气氛和道路功能要求的差异,在设置户外广告招牌时应在统一、协调的原则下应区别个性差异。本着“一个片区、一条街道就是一段历史”的理念,加强“区域、街道”的文化积淀、历史传承,体现各片区、街区的特色及可识别性。
(五)高效整合,充分利用:从一味的贪大求多,追求量的粗放型模式转变为满足节能环保,提高质量的节约型发展模式。
(六)实施的可操作性: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更加方便设施设置者知道可以设置的位置、距离、尺寸、高度、材质和责任。管理者也更进一步有了明确的管理标准,在具体管理中更具有可操作性。
(七)强调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测:进一步明确了在一定期限内对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检测时限。
相关文件链接:https://cgj.km.gov.cn/c/2023-07-12/47535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