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cgj.km.gov.cn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550104111-202303-412116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3-03 18:05
名 称: 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03 18:05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69700300000

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主城区城市照明设施档案资料的建立健全和管理,对照明设施维护管养单位工作情况、技术指标达标情况、安全生产情况、投诉处理情况等进行跟踪监督检查考核;

2、负责主城区城市照明电费缴纳和照明设施统计工作;

3、参与主城区城市照明建设工作,对新建、改扩建城市照明设施提供技术指导;

4、负责协调和处理主城区城市照明维护管养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5、负责全市城区范围内的功能照明与夜间景观照明的全天候监控、监督、协调、指导照明监控系统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6、负责城市照明管理信息收集及《城市风》杂志昆明记者站相关工作;

7、负责城市照明监控系统的整体性、统一性管理;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设施管理科。

我部门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不断加强城市照明(景观)设施的维护监督管理力度,努力提高维护管养水平,确保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达标,努力保障城市照明(景观)设施安全、良好的运行,确保亮灯率达99%以上,设施完好率在98%以上。

2、完成全市城市照明设施电费的缴纳工作,确保全市城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

3按时,按质完成新、改建城市照明设施的电费过户等办理工作,确保全年无差错。

4、对照明设施维护企业上报的设施被盗、被损及时核查,做到全年无差错。

5、积极配合12319数字城管开展设施管理各项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市民情况反映通畅,事件处理及时,有效,督促维护企业管理到位。

6、对全市新建、改建道路照明设施提供技术咨询,确保新、改建设施达到移交标准。

7、积极参与各项城市照明新建、改建工作。努力打造城市夜景新景观,实现昆明市城市夜景靓丽转身。

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继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切实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术水平,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9、加大对路灯设施的巡查力度,保障管辖范围内的路灯和灯光亮化设施正常运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保障路灯设施亮灯率、设施完好率达标,完成各项创文工作任务和各项目标,全力确保昆明市创建文明城市期间路灯照明和灯光亮化系统的正常运转。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3人。在职实有5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500.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500.7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34.54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人均工资增加,导致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500.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500.7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00.70万元(本级财力10500.7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34.54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人均工资增加,导致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500.7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500.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9.5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3.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人均工资增加,导致预算增加;项目支出9211.1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29万元,主要原因是应节能减排的要求减少用电量。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46.88万元;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19.59万元;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79.17万元;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抚恤)-01(死亡抚恤)支出1.10万元;

210(卫生健康支出)-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9.18万元;

210(卫生健康支出)-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12万元;

210(卫生健康支出)-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174.49万元;

212(城乡社区支出)0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支出9931.75万元;

221(住房保障支出)-02(住房改革支出)-01(住房公积金)82.42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无市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2.12万元,较上年减少0.24万元,下降10.1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2023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2023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2万元,较上年减少0.24万元,下降10.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2万元,较上年减少0.24万元,下降10.1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的原因是:开源节流,减少车辆保险费、过路费等运行维护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城市照明及景观亮化电费经费

1、项目名称:城市照明及景观亮化电费经费

2、立项依据: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照明工作的通知》(昆政文〔2007〕17号)文件精神,城市照明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管理的主要内容,对城市交通安全、社会治安、人民生活及美化环境等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促进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建城〔2004〕204号)、《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建办城〔2006〕48号)中有利管理、集中高效的原则,昆明市城市管理局作为昆明市城市照明的行政主管部门,在现行管理体制下,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城市照明设施的维护管养工作。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城市照明管理职能调整有关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明确由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对管理范围内的电费过户手续,并集中、统一缴纳城市照明电费。

3、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125301007873544183

地址:昆明市青年路387号华一广场20楼AB座

联系电话:0871-63101131

法人代表:黄斌

经费来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市本级)5542.07万元

单位概况:昆明市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50人,退休64人。自2008年1月1日起,凡纳入控制中心集中统一控制的景观照明设施电费由城市管理局承担控制中心对管理范围内的电费过户手续,并集中、统一缴纳城市照明电费。

4、项目经费概况: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照明工作的通知》(昆政文〔2007〕17号)的精神,城市照明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管理的主要内容,对城市交通安全、社会治安、人民生活及美化环境等具有重要作用。依据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促进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建城〔2004〕204号)和《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建办城〔2006〕48号)中有利管理、集中高效的原则,市城管局作为市城市照明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照明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在现行管理体制下,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城市照明设施的维护管养工作。

5、项目实施内容:

照明控制中心与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供电局(以下简称昆明供电局)签订《低压供用电合同》,对纳入管理的电表户号进行电费的缴纳,包括:每月应付计量电费、包灯制电费、景观亮化电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照明控制中心每月按时缴纳电费,未出现延迟缴纳及支付违约罚金的情况,保证城市照明设施的供电需求。

6、资金安排情况

城市照明及景观亮化电费经费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根据《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安排2023年城市照明及景观亮化电费经费5542.0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542.07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2023年包灯制电费538.07万元,计量制电费5004.00万元。共计:5542.07万元。

8、项目实施成效

根据2023年照明及景观亮化电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按时每月支付计量制路灯电费,为市民出行提供保障,同时提高城市夜间景观观赏度,营造绚丽都市美景,提升昆明形象。

(二)路灯照明景观亮化设施维护经费

1、项目名称:城市照明及景观亮化电费经费

2、立项依据: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07〕1号)文件要求和全市节能减排暨循环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昆明市主城区道路照明设施能耗、控制管理状况和现行城管体制,加强对城市照明维护管理工作的监管,2008年11月4日,由昆明市城市管理局与法国城市照明管理集团(CITELUM S.A.)签署了《昆明市城市照明节能改造及综合管理协议》,根据协议及其附件,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将昆明市全市范围内(四区、三个开发和呈贡新区)所有城市照明设施委托法国城市照明管理集团(CITELUM S.A.)的全资子公司——西铁路明(昆明)照明管理有限公司维护、管养,合同期限15年,即200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管护费单价按全国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每年进行调整。

3、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125301007873544183

地址:昆明市青年路387号华一广场20楼AB座

联系电话:0871-63101131

法人代表:黄斌

经费来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市本级)3400.00万元

单位概况:昆明市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50人,退休64人。自2008年1月1日起,凡纳入控制中心集中统一控制的景观照明设施电费由城市管理局承担控制中心对管理范围内的电费过户手续,并集中、统一缴纳城市照明电费。

4、项目经费概况: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照明工作的通知》(昆政文〔2007〕17号)的精神,城市照明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管理的主要内容,对城市交通安全、社会治安、人民生活及美化环境等具有重要作用。依据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促进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建城〔2004〕204号)和《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建办城〔2006〕48号)中有利管理、集中高效的原则,市城管局作为市城市照明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照明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在现行管理体制下,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城市照明设施的维护管养工作。

5、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昆明市城市照明节能改造及综合管理协议》,在15年协议期内,由西铁路明(昆明)照明管理有限公司对昆明市主城区及三个开发区(度假区)范围内的道路及景观照明亮化设施进行维护、管养。根据《关于补充规范城市照明设施设计建设和移交管理工作的意见》(昆城管〔2010〕216号),由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二级事业单位——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对建设完成质保期结束且验收合格的照明设施进行确认,并联合西铁公司签收《城市照明设施移交表》。

具体维护设施范围为道路照明设施及景观照明设施,道路照明设施是指昆明市主城四区及三个开发区(度假区)公共城市道路照明专用的配电室、变压器、配电箱、灯杆、地上地下管线、灯具、工作井及道路照明附属设备等;景观照明设施是指昆明市主城规划建成区内由政府投资建设且应当由财政维护管养费用的公共景观照明设施。

由于昆明市城市道路的不断扩建和改造提升,导致维护的照明设施数量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城市道路建设单位在建设完成且质保期结束后,经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确认,将验收合格的照明设施移交至西铁路(明)公司进行维护管养,具体维护管养的设施数量,由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每季度核定一次。

6、资金安排情况

城市照明及景观亮化电费经费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根据《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安排2023年城市照明及景观亮化电费经费340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400.0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2023年路灯设施维护费3400.00万元,无线频道占用费0.16万元,景观亮化设施维护费332.00万元,路灯设施维护费2129.34万元,被盗被损恢复款50.00万元,被盗被损审计费10.00万元,人力费701.80万元,四条高速公路入城段路灯设施维护费172.70万元,网络通讯费4.00万元。共计:3400.00万元。

8、项目实施成效

根据2023年照明及景观亮化电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按时每月支付计量制路灯电费,为市民出行提供保障,同时提高城市夜间景观观赏度,营造绚丽都市美景,提升昆明形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其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

6.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饮用水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为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资产总额438.5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6.28万元,固定资产342.2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5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8.6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资产14项,报废报损资产账面原值9.5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69700300111

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1013113606591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5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07000700号-1

联系电话:0871-63184288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000008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