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 制定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推进包容、审慎精准监管,开展柔性执法,全面提升营商环境,按照《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规范编制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的通知》要求,昆明市城市管理局结合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为依据,以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为基础,修订完善了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
二、 制定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办法》制定依据
制定“减免责清单”的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昆明市城镇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关于适用范围和实施主体
在昆明市内进行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适用本“清单”。实施的主体为市、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
(三)减免责清单的主要内容
减免责清单主要由五张清单构成,分别为:1.不予处罚事项清单(9项); 2.从轻处罚事项清单(47项);3.减轻处罚事项清单(14项);4.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4项);5.从重处罚事项清单(47项)。
三、 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减免责清单”的处罚依据,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规定作出修改或调整时,以修改或调整后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规定为准。“减免责清单”在全市范围内统一适用。
相关文件链接:https://cgj.km.gov.cn/c/2022-08-10/447631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