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X2YN202104230013)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 X2YN202104230013 。反映问题: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和昆明市大观公园在西山区福海乡庾园路五家堆湿地和草海4号湿地建设大型停车场和地上构筑物,硬化破坏大量湿地和绿地,违反《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 |
核实情况 | 2020年4月25日,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昆明市大观公园现场进行核实: 1.建设大型停车场,部分属实。 2.建设地上构筑物,不属实。 3.硬化破坏大量湿地和绿地,不属实。 |
办理情况 | 1.建设大型停车场,部分属实。 该停车场建设内容属于大观楼景区连片基础设施 提升改造范围,《大观楼景区连片及水环境治理整体规划方案》将大观公园、五家堆湿地公园、草海四号湿地、庾园进行串联,实现跨大观河连通南北园区。由于大观楼南北园区连片后,南园片区景区面积约416亩,大观公园原有停车位不能满足景区连片后的停车需求,因此“规划方案”中的“交通设计”内容规划将五家堆湿地原有停车泊位提升改造为生态停车场,分为三个建设地点,泊车位共133个。现场核实时,发现施工现场将三个停车场建设地点合并为一个建设地点,并未按照规划方案分地点建设。大观公园2021年4月27日拆除完毕停车场停车泊位植草砖,清除垃圾;2021年5月1日按要求完成绿化恢复,2021年12月16日完成自查自验工作。 2.建设地上构筑物,不属实。 “大观楼景区连片及水环境治理整体提升项目”没有包含任何新建构筑物内容,地面施工仅仅是对原有基础设施的提升改造和对原有游路的修复。 3.硬化破坏大量湿地和绿地,不属实。 “大观楼景区连片及水环境治理整体提升项目”,手续合法合规,是本着给市民提供一个更好的生态环境的初衷,在保护现有自然植被和湿地的基础上进行提升改造,改造完成后将面向广大市民开放。所建设内容严格按照规划和方案实施,没有对湿地进行破坏。睡莲引种、景观花树种植、月季园的建设等都是对景观和绿地的提升和美化。南北交通的贯通,原有游路的修复,供电设施的改造,园区截污和初步水环境治理这些建设内容更是对湿地的保护和有效利用。 |
办理单位 |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
主要工作成效 | 大观公园已按整改要求于2021年4月27日拆除完毕停车场停车泊位植草砖,清除垃圾。2021年5月1日按要求完成绿化恢复,并已开展自查自验完成满意度调查,整改情况较好。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大观路284号大观公园管理处。联系人员及电话:强蕊,15812054963 |
公示单位: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