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cgj.km.gov.cn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550104111-202203-340114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3-25 11:01
名 称: 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X2YN202104150026)
文号: 关键字:

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X2YN202104150026)

发布时间:2022-03-25 11:01
字号:[ ]


投诉问题

受理编号:X2YN202104150026 投诉问题:投诉人反映:1.滇池保护一级禁建区范围内存在五幢违法建筑;一幢位于昆明市西山区大观河南岸出湖口(2010年前建成,目前正在使用中);四幢位于五家堆湿地公园旁大观南园内(2013年建成,目前未使用,挂有“滇池保护宣教中心”牌子)。2.西山区草海北区4号湿地以及五家堆湿地连片建设大观楼景区,不利于滇池保护。

核实情况

2021年4月16日,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大观公园进行现场调查,经核实:

1.投诉人反映的“滇池保护一级禁建区范围内存在五幢违法建筑,一幢位于昆明市西山区大观河南岸出湖口(2010年前建成,目前正在使用中)”情况属实。

2.投诉人反映的“滇池保护一级禁建区范围内存在五幢违法建筑,四幢位于五家堆湿地公园旁大观南园内(2013年建成,目前未使用,挂有‘滇池保护宣教中心’牌子)”情况属实。

3.投诉人反映的“西山区草海北区4号湿地以及五家堆湿地连片建设大观楼景区,不利于滇池保护”情况不属实。

办理情况

1.投诉人反映的“滇池保护一级禁建区范围内存在五幢违法建筑,一幢位于昆明市西山区大观河南岸出湖口(2010年前建成,目前正在使用中)”问题,该幢建筑位于五家堆湿地内,五家堆湿地属于滇池一级保护区,该湿地由昆明市西山区水务局下属昆明市西山区兴禹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兴禹公司)管理使用。该幢建筑是“本着生态最大化、干预最小化”的原则,对原有拆迁房屋进行改造后,作为五家堆湿地公园管理房使用,总面积为293.74平方米。2020年4月,兴禹公司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研究大观楼景区连片及水环境治理整体提升工作的会议纪要(第338期)》精神,将五家堆湿地现状移交给昆明市城市管理局下属单位昆明市大观公园。大观公园已于2021年4月25日拆除该幢位于昆明市西山区大观河南岸出湖口五家堆湿地内建筑,并于2021年5月1日完成清除垃圾、场地复原、复绿工作。

2.投诉人反映的“滇池保护一级禁建区范围内存在五幢违法建筑,四幢位于五家堆湿地公园旁大观南园内(2013年建成,目前未使用,挂有‘滇池保护宣教中心’牌子)”问题,2021年6月,经第一批滇池一级保护区建(构)筑物排查对“大观楼滇池保护宣教中心”甄别意见是对滇池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并要求拆除处理。2021年7月10日,西山区城市管理局、西山区福海街道办事处召集大观公园、产投公司研究安排“大观楼滇池保护宣教中心”拆除事宜,2021年7月11日,西山区城市管理局正式对“大观楼滇池保护宣教中心”四幢建筑,共2955平方米进行拆除,截至2021年7月22日拆除及垃圾清运完毕。大观公园已于2021年9月30日完成其中三幢建筑拆除后场地复原、复绿工作,由于剩下的一幢建筑场地位于大观楼景区连片跨大观河架桥项目施工作业面范围内,需要与大观楼景区连片跨大观河架桥同步推进。因此,大观公园于2022年1月28日全面完成场地复原、复绿工作,并向游客开放。

3.投诉人反映的“西山区草海北区4号湿地以及五家堆湿地连片建设大观楼景区,不利于滇池保护”的问题,情况不属实。“大观楼景区连片及水环境治理整体提升项目”经过多次论证和相关部门审批,该建设项目选址及建设内容等符合《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相关规定。

办理单位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主要工作成效

1.投诉人反映的“滇池保护一级禁建区范围内存在五幢违法建筑,一幢位于昆明市西山区大观河南岸出湖口(2010年前建成,目前正在使用中)”问题,大观公园于2021年4月25日拆除一幢位于昆明市西山区大观河南岸出湖口五家堆湿地内建筑,并于2021年5月1日完成清除垃圾、复原、复绿工作。

2.投诉人反映的“滇池保护一级禁建区范围内存在五幢违法建筑,一幢位于昆明市西山区大观河南岸出湖口(2010年前建成,目前正在使用中)”的问题, 2021年7月11日西山区城市管理局正式对“大观楼滇池保护宣教中心”四幢建筑,共2955平方米进行拆除,截至2021年7月22日完成拆除工作,大观公园已于2021年9月30日完成其中三幢建筑拆除后场地复原、复绿工作,由于剩下的一幢建筑场地位于大观楼景区连片跨大观河架桥项目施工作业面范围内,需要与大观楼景区连片跨大观河架桥同步推进。大观公园于2022年1月28日全面完成场地复原、复绿工作。

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大观公园已按整改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并已开展自查自验完成满意度调查,并对游客开放,整改情况较好。

公示说明

  现将该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大观路284号公园管理处。联系人员及电话:强蕊,15812054963

公示单位: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3月23日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5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07000700号-1

联系电话:0871-63184288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000008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