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殿监理公示
昆明城市管理局关于金殿名胜区古建筑群抢救性保护修缮项目工程监理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要求,现将《昆明城市管理局关于金殿名胜区古建筑群抢救性保护修缮项目工程监理政府购买服务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8月2日至8月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公园管理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丁俊皓 0871-65158002)项目概况及提交报价文件相关事宜附后。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7月30日
昆明市金殿名胜区古建筑群抢救性保护
修缮项目工程监理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经市城市管理局研究,同意实施金殿名胜区三丰殿正殿及周边建筑、三丰殿长廊、雷神殿南陈列馆、雷神殿北陈列馆等4处古建筑群抢救性保护修缮项目。为公平择优选择该项目的承接人,确保项目公平公正采购及项目的实施效果,现拟定了金殿名胜区古建筑群抢救性保护修缮项目工程监理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殿名胜区古建筑群抢救性保护修缮项目工程监理政府购买服务。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E1203,公共工程安全监管辅助性服务。
四、资金预算
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金殿名胜区历史古建筑抢救性保护修缮项目工程监理费(暂估价)9.5万元。所需资金从市财政局下达市城市管理局的2021年部门预算“市级公园园林建筑和基础设施维修经费”中列支。
五、购买内容
完成金殿名胜区历史古建筑抢救性保护修缮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六、承接标准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七、目标要求
完成时限200日历天。
八、购买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及相关法律规定,市城市管理局拟按照内控、财务制度自行组织采购确定项目承接人。
附:项目概况及提交报价文件相关事宜
金殿名胜区古建筑群抢救性保护修缮项目(含三丰殿正殿及周边建筑、三丰殿长廊、雷神殿南陈列馆、雷神殿北陈列馆等4处古建筑群抢救性保护修缮)。项目预算经费2,901,100.00元,其中,设计施工一体化费用2,737,100.0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64,000.00元。
(一)提交材料及要求
报价文件需提交文件正本及电子版(电子光盘)各一份,必须用袋子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提交的密封材料出现破损等可能发生信息泄露的,一律不予受理。提交的报价文件至少包括:
1.报名确认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并加盖公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云南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入滇备案信息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总监的注册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加盖公章);
8.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主要人员,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如有)、执业资格证(如有)等(原件扫描加盖公章);
9.2018年1月至今(按合同签订时间)企业承担过的主要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以及正在承接的类似项目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加盖公章);
10.企业及总监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加盖公章);
11.提供本企业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云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彩色打印加盖公章);
12.提供项目监理方案(格式自拟,主要包括项目工作量及计划安排,质量、进度保证措施及相关承诺),在服务期间需要配备专业人员,团队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在职在册持证人员,其中总监须具有注册证书并负责过类似项目;
13.对项目的质量、时限及廉政等方面的承诺书。
(二)提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公示期内按以上要求将密封完整的报价文件送交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公园管理处。
地 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171办公室
联系人:丁俊皓
联系电话:0871-65158002
2.报价文件提交时限内,供应商可以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报名文件的组成部分,须按上述要求和规定时间送达。报价期结束后不再受理。
(三)成交供应商由我局按规定程序组织评选后在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官方网站上(网站地址:http://cgj.km.gov.cn)予以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