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金殿名胜区2021年15间商铺招租项目公告
昆明市金殿名胜区2021年15间商铺招租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YNTTCG20210198)
根据《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08〕173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资〔2010〕〕110 号)的精神,结合招租方经营用房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昆明市金殿名胜区(以下简称:招租方)的委托,对昆明市金殿名胜区15间商铺采用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对外招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竞租人)参与竞价。本次公开竞价以最后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一)商铺概况
商铺代号 | 商铺名称 | 拟出租面积(㎡) | 经营范围 | 年租金底价(元/年) | 竞价保证金(元) | 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
1 | 太和宫东侧商铺 | 15.00 | 工艺品、零副商品、照相 | 40000.00 | 4000.00 | 年租金的10% |
2 | 魁星楼商铺 | 13.00 | 工艺品、零副商品、照相 | 60000.00 | 6000.00 | 年租金的10% |
3 | 铜殿西侧商铺 | 16.00 | 工艺品、零副商品、照相 | 80000.00 | 8000.00 | 年租金的10% |
4 | 行政办公区门口商铺 | 50.00 | 餐饮、零副商品 | 30000.00 | 3000.00 | 年租金的10% |
5 | 老君殿65号商铺 | 9.60 | 工艺品、零副商品 | 30,000.00 | 3000.00 | 年租金的10% |
6 | 老君殿66号商铺 | 9.60 | 工艺品、零副商品 | 30000.00 | 3000.00 | 年租金的10% |
7 | 老君殿67号商铺 | 9.60 | 工艺品、零副商品 | 30000.00 | 3000.00 | 年租金的10% |
8 | 老君殿68号商铺 | 9.60 | 工艺品、零副商品 | 30000.00 | 3000.00 | 年租金的10% |
9 | 老君殿69号商铺 | 9.60 | 工艺品、零副商品 | 30000.00 | 3000.00 | 年租金的10% |
10 | 杜鹃园商铺 | 30.00 | 工艺品、零副商品 | 10000.00 | 1000.00 | 年租金的10% |
11 | 水景园茶室 | 50.00 | 零副商品 | 11000.00 | 1000.00 | 年租金的10% |
12 | 水景园烧烤摊 | 150.00 | 烧烤 | 20000.00 | 2000.00 | 年租金的10% |
13 | 茶花园接待室商铺 | 450.00 | 餐饮、零副商品、工艺品 | 100000.00 | 10000.00 | 年租金的10% |
14 | 珍稀濒危植物园商铺 | 60.00 | 餐饮、零副商品,手工 | 5500.00 | 1000.00 | 年租金的10% |
15 | 曼陀茶室 | 16.00 | 零副商品、棋牌 | 7000.00 | 1000.00 | 年租金的10% |
说明:(1)“竞价保证金”为竞价开始前向代理机构缴纳的保证金,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租人。
注:成交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方将重新组织再次竞价。
(2)“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商铺成交人在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前向招租方缴纳的保证金,租赁合同到期后无息退还。
(3)报价低于租金底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4)在租赁期间:①商户如需改变使用范围,方案需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方可执行。禁止从事高污染、高噪音、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污染环境、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②如发生打架、斗殴、无良经营等恶意经营的情况,招租方可以无条件终止与经营者的承包合同,经营者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5)相关水电费、税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缴纳。
(6)意向竞价人一经办理竞价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由其可能造成的风险表示认可。商铺经营存在市场风险,各竞价人应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因素后进行报价,自行承担任何风险。
(7)在本项目租赁经营期间,如发生不可预见的国家政策影响导致该租赁经营地点被强制拆除或国家政策不允许招租方继续租赁的,合同可即可终止,后续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8)本项目所有商铺均不允许分包、转包,如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租户,招租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不再退还。
(二)租赁经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租金缴纳方式:先交租金后用房。公示期结束后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年租金以及租赁保证金。
二、资格要求
(一)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如发现潜在竞租人不符合下列任何一条,将被拒绝报名,已报名成功的将被取消报名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或承诺谋取中标的,招租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
1、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及资金筹措能力;
2、信用查询(查询方式:报名时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被纳入以下名单的潜在竞租人将被拒绝报名):
2.1自然人的潜在竞租人:在参加本项目招租活动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人员”、“被执行人信息”名单;
2.2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竞租人:在参加本项目招租活动前①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人员”、“被执行人信息”名单;②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无经营不良信誉记录(包括拖欠房租、擅自改变房屋经营项目等有违合同的行为等)、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处于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期。
4.未在招租方以往的招租项目或招标项目中,无成交后又无故放弃成交资格的情况,如有上述行为,将被拒绝报名。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21年05月26日至2021年06月01日(09: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
(三)报名方法:竞租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或证件前来报名:
(1)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竞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竞租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竞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须为真实有效的,如提供虚假材料报名,一旦发现不仅将被拒绝报名,并且招租方与代理机构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注: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在发证机构核准的有效时间内,若不在有效时间内或未经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属于无效。
(四)报名时竞价人须签署《承诺书》(格式附后),不签署的视为不认可该《承诺书》内容,将被拒绝报名。
四、现场踏勘
不统一组织,自行踏勘。
五、所要租赁的商铺代号确认
请参与竞租的潜在竞租人充分考虑标的商铺的现状及自身情况后向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所要租赁的铺面序号(商铺代号详见第一条“商铺概况”)。
确认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1日17:00前。
备注: 意向竞价人一旦确定所要租赁的商铺后,无论任何原因,都不能再进行更改。
六. 进场与竞价
(1) 签到时间:2021年06月02日09:00--09:30。09:30后到达会场的竞价人将被禁止入场。
(2)竞价开始时间:2021年06月02日09:30。
(3)所需进场资料:
①属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意向竞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竞价保证金收据(或凭证)原件;
②属自然人的意向竞租人: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竞价保证金收据(或凭证)原件。
③ 除上述资料外,各竞价人须按附件一《报价函》格式自行填报所租商铺的年租金报价,年租金报价不得低于竞租底价。报好后将《报价函》用信封密封好后于竞价开始后(2021年06月02日上午09:30)统一交至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处。
注:①每个报名者最多允许2人进场。
②自然人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到达竞价现场,可以委托其他人员前来参加,需提供: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委托书”(格式自拟,须在其中说明无法出席的原因等)、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代理机构核定情况属实后方可参与竞价。
(4)竞价地点: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601一号会议室)
七、报价方式
(1)第一次报价:各竞价人自行填报所租商铺的年租金,报价不得低于竞租底价,《报价函》格式附后)。报好后将《报价函》用信封密封好,于竞价开始前(2021年06月02日上午09:30)统一交至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处,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递交的第一次《报价函》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将不被接受,无法参加二次报价。
竞价会议开始后,由各竞价人推选出一位代表检查信封的密封性,密封无问题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开启,并宣读各竞价人所报租金价格,由代理机构记录无误后各竞价人现场签字确认。
(2)二次报价:在一次报价宣读结束后,各竞价人拥有二次报价的机会。各竞价人在十分钟内按《报价函》格式填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函由代理机构提供)。所有竞价人在提交完二次报价后,用信封密封交至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现场宣读各竞价人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最高者为该商铺的成交人。
同一个商铺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价人二次报价相同时,二次报价相同的竞价人继续密封报价,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继续现场宣读报价,直至出现该商铺的最高报价为止。
八、最后报价价高者为成交人,成交人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的,视为恶意竞价,不退还竞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招租方将重新组织招租。
九、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为竞价开始前向代理机构缴纳的保证金,金额:见第一条“(一)商铺概况”。
(2)接受现金及汇款方式缴纳(不可刷卡及手机支付)。如采取汇款费方式,请缴纳至于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35615364611
开户行:中国银行昆明市莲花池支行
缴纳截止时间:竞价会议开始前到账。
竞价保证金在竞价仪式结束后七个工作日予以无息退还。
(3) 未按时缴纳或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将不能参加竞价仪式。
(4)如有下列情况竞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① 竞租人不按时前来参加竞价仪式;
② 竞价、提交虚假材料竞价;
③ 竞租人现场恶意报价。
④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⑤ 竞租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或向校方提供所要求的租赁保证金。
十.合同签订
(1)缴纳租金和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年租金以及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详见第一条“商铺概况”。
费用缴齐后,招租方与中标者签订合同,如不按时缴纳,视同自动放弃,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不再退还,被自动放弃的商铺招租方将重新组织招租。
十二、联系方式
招租方:昆明市金殿名胜区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771号
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018316
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
联系人:任皓 莫岚
电话:0871-65895558 15987783378
传真:0871-65895558
十四、信息发布媒体
竞价公告、成交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同步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官网
昆明市金殿名胜区新浪微博号
昆明市金殿名胜区微信公众号
报价函(第1次报价)
项目名称:昆明市金殿名胜区2021年15间商铺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YNTTCG20210198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商铺代号: 号 | 商铺名称: |
年租金报价 (元/年) | 大写: |
小写: | |
经营范围简述 | |
竞价人(加盖公司公章/手印):
| |
附件二:
承诺书
本着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我方自愿参加昆明市金殿名胜区2021年15间商铺招租项目(YNTTCG20210198),在清楚了解本次公开招租事宜所涉及的权责等问题的前提下,向商铺招租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符合本次公开竞价的资格要求,如我方提供虚假材料或承诺,愿承担虚假承诺造成的一切后果:
1.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并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及资金筹措能力;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人员”、“被执行人信息”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无营不良信誉记录(包括拖欠房租、擅自改变房屋经营项目等有违合同的行为等)、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处于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期。
4.未在招租方以往的招租项或招标项目中,成交后又无故放弃成交资格。
二、发生下述行为,我方将放弃追索竞价保证金的权利:
(1)不按时前来参加竞价仪式。
(2)提交虚假材料竞价的。
(3)现场恶意报价的。
(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的。
二、装修:退租后不动产部分无偿归校方所有,且不得进行拆除损坏。
三、同意商铺不得经营高耗能、高污染、高噪音、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污染环境、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等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
四、按时缴纳水电费用,在租期时缴纳 清水电及相关费用,并且房屋经校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中标后我方承租的所有铺面不进行转租、转让。
六、针对商铺原租户:我方愿在招租方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搬离原商铺,并无偿恢复装修前的格局。
如违反上述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竞租人签字(盖章/手印):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