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0-11-19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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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范围 | 抽查标准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率 | 抽查方式 | 抽查内容 | 备注 |
1 | 对渣运公司安全生产的抽查检查 | 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公布) 2《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0号) 3、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昆明市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 |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昆明市主城八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阳宗海城乡执法大队及嵩明、富民、晋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核准的渣运公司 | 《<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昆政办〔2011〕88号)第三章第20-41条、市城管执法局2015年7月30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全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知》第2款第1-2条。 | 5% | 2次/年 | 现场及台账检查 | 1、每年必须召开不少于两次的公司培训会,要有会议记录等台账可查;2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没有上墙公示;3、企业管理工作台帐是否健全、是否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4、所属渣运车辆有无脱检或带“病”上路现象、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喷涂放大号牌,标识标志是否完好,从业人员有无相应资质等。 | |
2 | 对弃土消纳场安全生产的抽查检查 | 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公布) 2、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0号) 3、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昆明市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 |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昆明市主城八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阳宗海城乡执法大队 | 核准的弃土消纳场 | 《<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昆政办〔2011〕88号)第四章第47条、《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审批建设及安全监管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44号)第4款、市城管执法局2015年7月30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全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知》第2款第3条。 | 5% | 2次/年 | 现场及台账检查 | 1、检查弃土消纳场手续是否完善;2、检查弃土填埋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建设挡土坝及排水设施;3、检查是否按回填设计方案标高组织回填,是否存在超审批范围填土情况;4、检查是否存在填埋生活垃圾及偷倒工业废料废液等情况,是否存在对周边水资源等造成污染的安全隐患;5、检查弃土消纳场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估,是否存在地质灾害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