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共享单车 清障活动方案的通知
主城五区、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摩拜、青桔、哈罗、OFO共享单车昆明分公司:
共享单车投放我市两年来,满足了公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需求,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推进城市公交建设、构建绿色出行体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随着《昆明市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昆明市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实施并实行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组织考核以来,各企业普遍加强了运维管理,企业间已形成了浓厚的“比学赶超”氛围,投放量也得到了有效管控,停放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但商业核心区、重要交通节点、城中村等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集中堆积的形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市容、阻碍了正常通行,市民投诉多。为进一步加强共享单车管理,努力为广大市民做好出行服务工作,经研究,拟定于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4日,集中开展一次全市范围内共享单车清障活动,现将清障活动方案印发给各单位,请遵照执行。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12月27日
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共享单车
清障活动方案
共享单车投放我市两年来,满足了公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需求,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推进城市公交建设、构建绿色出行体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随着《昆明市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昆明市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实施并实行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组织考核以来,各企业普遍加强了运维管理,企业间已形成了浓厚的“比学赶超”氛围,投放量也得到了有效管控,停放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但商业核心区、重要交通节点、城中村等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集中堆积的形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市容、阻碍了正常通行,市民投诉多。为进一步加强对共享单车管理,为广大市民做好出行服务工作,拟定于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4日,集中开展一次全市范围内共享单车清障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集中清障时间
时间安排: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4日(元旦节不休息)
二、集中清障内容
1.对城中村、各类建筑工地、消防通道、居民小区、郊野外、河道沟渠边等共享单车集中堆积区域进行清理;
2.利用共享单车定位系统集中对部分商、物业小区地下车库内停放的车辆进行清理;
3.对共享单车“坟场”进行清理;
4.对主要道路、背街小巷、客运交通站点堆积的车辆进行调度;
5.对共享单车乱张贴小广告进行清理,使用“追呼”系统对小广告号码进行治理;
6.对共享单车车身不洁的进行清洗,对已损坏影响使用的单车返库组织维修。
三、任务安排
(一)对城中村、各类建筑工地、消防通道、居民小区、郊野外、河道沟渠边等共享单车集中堆积区域清理
时 间:3天(12月27日至29日)
调度车辆和运维人员安排:五华、盘龙、官渡、西山4个区每家企业每天各安排4辆调度车,16名专职运维人员,呈贡、经开、高新、度假各安排2辆调度车,8名专职运维人员组织清运
责任单位:摩拜、青桔、哈罗、OFO共享单车昆明分公司
配合单位:主城五区、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利用共享单车定位系统集中对部分商、物业小区地下车库内停放的车辆进行清理
时 间:2天(12月30日至31日)
调度车辆和运维人员安排:五华、盘龙、官渡、西山4个区每家企业每天各安排2辆调度车,8名专职运维人员,呈贡、经开、高新、度假各安排1辆调度车,4名专职运维人员组织清运
责任单位:摩拜、青桔、哈罗、OFO共享单车昆明分公司
配合单位:主城五区、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及主城各区各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
(三)对共享单车“坟场”进行清理
时 间:4天(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4日)
调度车辆和运营人员安排:五华、盘龙、官渡、西山4个区每家企业各安排6辆调度车,24名专职运维人员,呈贡、经开、高新、度假各安排3辆调度车,12名专职运维人员组织清运
责任单位:摩拜、青桔、哈罗、OFO共享单车昆明分公司
配合单位:主城五区、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对主要道路、背街小巷、客运交通站点堆积的车辆进行调度;对共享单车乱张贴小广告进行清理,使用“追呼”系统对小广告号码进行治理;对共享单车车身不洁的进行清洗,对已损坏影响使用的单车返库组织维修
时 间:长期
调度车辆和运维人员安排:按摩拜7.5万辆、哈罗6.5万辆、青桔6.8万辆、ofo小黄车5.0万辆的投放比例配备调度车和专职运维人员长期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摩拜、青桔、哈罗、OFO共享单车昆明分公司
配合单位:主城五区、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违法小广告治理办公室、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好企业的主体责任。摩拜、青桔、哈罗、OFO共享单车昆明分公司要主动承担此次集中清障行动的主体责任,切实按要求做好运维人员和调度车辆的安排,统筹好各项工作,确保清障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要文明清障,扎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各企业在清障行动过程中,要文明清障,确保不引发冲突。各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要认真做好配合工作,及时帮助运营企业解决在清障行动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在清理各类堆积车辆过程中,任何单位、企业、个人不得违规向运营企业收取任何不合理费用,不得阻碍运营企业组织的清障行动。
(三)加强宣传,形成全市民文明使用共享的浓厚氛围。各运营企业、各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要结合《昆明市文明促进条例》的颁布实施,加强文明使用共享单车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在全市形成浓厚的文明使用、文明停放共享单车的氛围。对长期违规利用共享单车张贴小广告、违法上私锁、恶意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为,各运营企业要完善相关材料,积极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坚决进行打击,努力营造良好的共享单车骑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