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人大第455号建议办理的回复
尊敬的单文等三名代表:
你们好!你们在市人大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昆明城市公厕布局和管理的建议》第455号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首先感谢代表们对我市公厕布局和管理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提出的衷恳建议,现将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前我市公厕布局和管理的现状
目前我市共有公厕4288座,其中主城3018座,郊县1210座。公厕的建设管理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我局对公厕的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
(一)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布局
我局严格按照《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昆明市十二五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规划(2011-2015年)》、《昆明市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梳理》以及调查收集到的各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及数据。参考《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中“根据城市性质和人口密度,城市公共厕所平均设置密度应按每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3~5座选取”,昆明为旅游城市偏取上线,即公共厕所平均设置密度为4座/平方公里,将昆明市中心城区划分为中心区域、一般区域、产业区域三类,公厕设置间距分别为300m—500m、500m—800m、800m—1000m。
在实际的规划中,各县区新增公厕由各县区政府组织实施,性质、数量不变,公厕位置可根据实际情况略为调整(不超过设置间距1/3)。
其次,为进一步落实我市公厕设施配套建设工作,我局与市规划局于2016年1月27日联合印发了《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环卫设施(生活垃圾转运站和公厕)审批验收联系制度》。制度要求各县(市)区一是需配建环卫设施的项目,规划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建设单位应提交辖区城管环卫部门对配建环卫设施的意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将项目配建的环卫设施情况抄送辖区政府及管委会。二是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时,应提交城管环卫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环卫设施书面验收意见。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城乡公共厕所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要求,2016年,省政府下达全省公厕新建、改建任务2601座,其中,新建1266座,改建1335座。下达给昆明市的新建、改建城市公厕任务数为1336座,其中,新建574座,改建762座。无论总数、新建以及改建数都远远超过其他地州,占全省任务数50%以上。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的精心组织,以及市、区、街道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16年,我市完成新建、改建城市公厕1464座,其中,新建684座,在省政府下达的574座任务数的基础上超额完成110座,完成率为119%;改建780座,在省政府下达的762座任务数的基础上超额完成18座,完成率为102%。
2017年,省住建厅下达我市城市公厕新建任务为7座,改建任务为383座。我市结合实际,计划新建城市公厕213座,改建383座;新建农村公厕539座。截止到目前,新建公厕以完成57座,7座旅游公厕已完成1座,正在施工1座,正在选址及招投标中5座,开工率为28%;改建公厕已完成51座,正在施工中52座(含2座旅游公厕),开工率为27%; 农村公厕已完成315座,正在建设41座,开工率为66%。
(二)建立公厕长效管理机制
为提高公厕管理水平,我局制订出台了《昆明市公厕管理服务标准》,对公厕环境卫生、管养维护、文明服务等标准进行了细化,确保公厕在管理上做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同时制订《昆明市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于5月8日经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执行,再次明确公厕管理相关事宜。
同时,为进一步加快今年全市公厕建设管理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我局向相关职责部门进行了督办,要求:
1、公厕新建和提升改造工作
加快推进公厕建设和提升改造进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2、公厕免费开放工作
所有公厕(含环卫直管公厕及社会公厕)免费对外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为18小时,特殊地段可延长至24小时。加强公厕管理,确保公厕免费开放后保洁质量不降低,服务质量不下降,为市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如厕环境。
3、公厕管理工作
加大公厕管理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只建不管、管理不善等问题。一是开展公厕拉网式检查工作。各县(市)区要组织人员对辖区所有公厕开展拉网式排查,认真检查每一座公厕无障碍设施设置、环境卫生管理、设施设备管养维护及保洁服务质量等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及时、到位。二是明确公厕管理责任人。各县(市)区要明确每一座公厕的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管理责任。由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公厕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三是明确公厕包保责任人。各县(市)区要明确每一座公厕的社区包保责任人。社区包保责任人负责对本社区内包保的公厕进行监督管理。重点对无障碍设施是否建设完备;不具备建设无障碍设施的,是否张贴了温馨提示;公厕内外是否干净、整洁;是否存在异味等进行监管,确保所有公厕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异味。四是完善公厕无障碍设施。对已建成的公厕无障碍设施不符合标准事项的,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GB 50642-2011)等标准规范要求,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满足要求;对不具备建设无障碍设施的,要因地制宜设置温馨提示。五是加强公厕“强保洁、除异味”工作。各县(市)区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公厕冲洗保洁工作,安装除臭除异味相关设施设备,确保公厕干净、整洁,彻底清除公厕臭味异味。加大公厕内外清扫保洁及冲洗力度。加强蹲坑和便池冲洗,提高公厕清扫保洁和消毒频次,做到随脏随保。保持公厕四周通风。对没有开窗的公厕,要在四壁顶部开窗通风,确保厕内空气流通;对已开窗但通风效果不好及无法开窗通风的公厕,要购置换气扇、地面鼓风机等设施设备,确保厕内空气通畅。结合公厕实际情况,合理放置、使用草酸、卫生球、檀香或蚊香等除臭物品,清除公厕异味。六是公厕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作业规范清洗保洁工具、进行保洁作业。七是提高公厕服务质量。公厕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洁标准规范,统一着装,佩戴胸卡,做到语言文明、行为规范、热情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公厕建设是一项民生工程,昆明市的公厕建设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摆在我们面前的困难仍然很多。一是个别区、县党委、政府对公厕建设和提升改造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任务停留在部门层面,部署和督促都存在不到位现象。二是个别区、县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支持该项工作力度不够,相互推诿、拖延,造成审批手续办理渠道不畅,审批时限过长,项目迟迟不能落地。三是公厕的选址存在很大的困难,许多地段人流量高,厕所需求量大,但是周边商铺及住户对建设公厕大部分都持反对意见。而人流量较少的地段又不便于市民寻找公厕。选址的阻力,导致很多公厕的建设满足不了市民的需求。
公厕革命需要从大处着眼明思路,小处着手抓落实。结合代表们所提出对策措施,我们会把我市公厕改革落到实处。
一是针对代表们提出的部分公厕布局不合理,如:从南亚风情园到弥勒寺的几公里城市道路途中没有一座公厕的问题,我局将要求西山区在该路段设置公厕指示牌,引导市民群众至周边公厕。其次,我局将督促各区在充分参考《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的基础上,尽量满足《昆明市技术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即临道路和河道建设,退道路红线原则上平齐周边现状建筑,无现状建筑的不应低于3米;35条入滇河道,退河道的距离不少于50米;尽可能灵活因地制宜的建设移动式公厕,做到最大化合理布局。
二是对新建公厕标准过高的问题。我局将采取措施,在下达公厕建设任务时,充分考虑周边情况,要求各辖区结合实际来进行建设。保证既能完成建设数量,又能合理布局。
三是加大监督力度。我局将成立检查组,按照要求深入现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督促指导、帮助解决公厕建设推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会加强已建公厕的管理,确保各公厕在环卫保洁、开放时长、设备维修等方面全面达标,为我市市民提供良好的如厕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单文等三名代表对昆明市公厕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理解和信任。
谢谢!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