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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550104111-201701-111965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7-01-09 14:56
名 称: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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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09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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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服务型政府,构建和谐城管的重要举措,本着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和快捷高效的原则,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探索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加强领导,规范运作,突出重点,不断创新,强化监督,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化。

    一、政务公开组织体系和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一)职能整合和机构建设情况。为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真正发挥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作用,我局着眼于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属单位及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组成。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形成了分工明确、任务具体、便于推动协调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局机关内部的有关处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局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六项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根据我局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我局组织了全体干部职工6期以上的信息公开《条例》集中学习培训,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并将《条例》内容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熟练掌握信息公开的编制和发布,提高《条例》的执行能力,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保密审查情况。为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健全组织机构,确保领导到位。调整充实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剑平同志任组长,分管保密、信息工作的副局长龙苗同志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潘文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落实了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具体事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良好格局,为开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建立健全各项保密工作制度,确保制度到位。三是高度重视保密宣传教育工作,今年我局共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3次培训学习。四是深入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实际制定规划,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涉密人员、保密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全部干部职工观看保密教育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通过学习教育增强保密干部的保密意识,提高了业务能力。五是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我局严格实施有关计算机网络信息保密管理制度,加大保密审查力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由相关处室当对文件内容是否公开进行审核,对属于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说明具体理由。截至目前,我局在本单位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未出现任何涉密信息。

    (四)工作要求落实情况。为了使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局完善了内部公开事项制度和其他公开制度。建立并实行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投诉处置、结果反馈制度,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将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三大类,做到按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确保及时、有效、完整;设立信息公开投诉电话,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审批程序,对各单位应当公开的信息统一上报局办扎口管理,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信息公开质量,让干部、群众享有知情权、监督权,使信息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三是突出重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制定实施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管理办法,提升电子政务水平。明确规定城管局应当依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实行信息公开,包括工作职责、局领导信息、监督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办事依据、办事程序、规范性文件、机构设置情况、年度财政预算与报告、人事任免、新闻发布、人大政协议案办理、信访举报受理渠道,承诺为群众办理的事项和办理情况、重大突发事件的披露及处理情况等政府信息。同时,把广大市民普遍关心的城市热点作为公开的重点环节,不断规范和拓展公开范围。在日常工作中,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管理方式、监督办法等环节进行了全面规范,进一步整合政府信息资源,提高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果;

    (五)重要公开渠道情况及便民服务举措。我局除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办事指南、服务热线、城管信箱、网上投诉,在昆明信息港彩龙社区建立城管局部门在线交流平台外,2016年主动、积极邀请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对环境卫生、灯光亮化、不文明行为和占道经营及渣土运输整治等工作开展宣传报道,今年我局主动邀请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对环境卫生、灯光亮化、不文明行为、占道经营及渣土运输整治等工作开展宣传报道。共组织宣传报道42次,共邀请记者250余人次;组织拍摄了《你所不知道的城管》10集系列城管宣传短片,目前已刻录100盘光盘向社会各界公开发放,同时通过手机、微博、微信、腾讯QQ、昆明信息港平台上进行推广。

    认真办理建议和提案。2016年我局共接到省、市、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34件,其中:省人大建议1件,省政协提案2件,市人大建议16件,市政协提案15件。通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单位、各处(室)协同抓,目前34件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

    按时办结领导批示和督办事项。今年以来,我局认真办理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件和督办件,以及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决定事项。截至目前,共接到省、市领导批示件、各类督办件和专题会议决定事项共计58件,办结58件。

    严格党务政务信息报送。截至目前共报送信息55篇,被采用22篇,其中信息约稿报送9篇,被采用8篇。

狠抓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落实。2016年我局收到群众来信来访件34件,办结30件,办结率88.23%,答复率100%,群众满意率92%以上;网上信访件18件,办结17件,办结率94.4%;局长接待日共接待群众投诉件17起,来访人员81人,办结17起,办结率100%,答复率100%,群众满意率92%以上;接到市长热线交办件461件,已办结449件,办结率97.4%,答复率100%,群众满意率98%以上。

    维护政务微博平台。安排专人负责每天浏览、监测、整理、搜集中央、省、市电视、报纸、网络媒体与城市管理方面有关的网络舆情信息,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及时应对”的原则整理报送领导,切实抓好舆情的应对工作。共收集涉及城管新闻剪报70则,发布微博2895条。

    (六)主动公开目录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局共发布信息601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动态信息164条,昆明动态90条,政务动态111条,行业动态66条,数字城管45条,图片新闻14条,通知公告6条,城管文摘1条,党组工作11条,信息公开简介2条,公开指南1条,年度报告1条,预决算公开2条,三公经费1条,行政处罚3条,重大决策3条,规划计划5条,政府文件29条,热点回应25条,政策解读10条,办事指南4条,重点工作信息5条,重点工作通报1条。

    二、推进“五公开”情况

    为回应社会关切,我局坚持把涉及城市管理工作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相关工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作为一项全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效率,以公开促廉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努力打造“阳光政府”。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采取分级负责、分类梳理、统一汇总”的工作思路,一是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组织实施。由部门负责人对承担的清理性工作进行安排落实,从规范性文件制订的主体、依据、内容等方面进行清理。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分别提出继续实施或废止的意见。二是确定清理范围。由我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位文件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发的涉及行政管理方面具有普遍约束力、可反复使用的规范性文件作为主要清理对象,由各处室形成初步清理意见,局法制处对提出的意见进行整理汇总,保证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地方性法规清理情况:我局对负责清理的四部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其中继续有效的地方性法规三部,单件修改一部。继续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分别是《昆明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昆明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列为2016年单件修改项目,本项目由市法制办牵头,我局配合开展立法修订工作。

    政府规章清理情况:我局对负责清理的六部政府规章进行清理,其中继续有效六部。继续有效的政府规章分别是《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昆明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昆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昆明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实施办法》、《昆明市城市灯光夜景设置与管理规定》。

    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我局对负责清理的二部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全部继续有效,分别是《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昆明市城市空地管理和利用的公告》、《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范围的公告》。

    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2008年以来,我局共制发带有文号的公文近千余件,通过对上述文件进行逐一筛选,共清理出局文件266件,规范性文件3件。其余文件已在规定时效范围内废除。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以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契机,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按照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型政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落实依法办事的工作措施,继续扎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和规范性文件制订、评估和清理工作。

    财政资金公示情况:在规定时限内我局对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三公经费支出表均及时进行了公示。

    重大决策听证公示:2016年12月6日,我局对《昆明市违法建筑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召开听证会。按照规定时限,在开展听证会前,对关于举行《昆明市违法建筑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第1号公告、第2号公告,在我局对外网站及云南省重大决策听证网上进行公示。

    三、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情况

    为扎实开展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编制了《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指南》并在网站向社会及广大市民进行了公布。对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受理机构、受理方式、申请的处理,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监督方式及程序均进行了明确说明。今年截止目前,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办理情况。

    四、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权利救济

    为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积极探索建立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制定了《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同时成立了由局领导、办公室、监察室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小组,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严格责任追究。二是积极拓展外部监督。我们组建了城管政风行风监督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服务对象代表参与对我们各项工作的监督,授予知情权、咨询权、检查权、评议权。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纳入政风行风和行政执法评议,参与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有效地推动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深入发展。同时为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强化了民主监督,让人民群众及时监督我们的工作,推进了依法行政,同时年度报告按要求时限及时进行发布。

    五、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政府网站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针对今年我局网站迁移过程中存在的域名更改、错别字、死链接等存在的问题,经我局与昆明信息港及时沟通、对接,已全部进行了更正。目前我网站页面及子栏目全部正常访问,各栏目及其子栏目内容能够及时更新;网站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互动功能正常;网站链接经过管理单位昆明信息港审核把关;网站采取了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并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等。

    为维护网站的安全正常运行,我局制定了网站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网站日常管理和维护,不定时访问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查看网站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对网站运行所需设施、设备和经费,局领导都能够给以重视和支持,保证了日常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完善了网站管理内容保障机制、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加强对网站的监控与管理,上网信息严格按程序审批,重要数据资料要备份,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确保政府网络安全运行。如发生网络遭受攻击或失泄密事件,立即处置,并及时上报市保密局。为防止信息泄露,我局明确要求网站后台管理人员加强网站管理平台的口令管理,增加口令强度,由专人负责并定期更换。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延伸。为此,我将从以下四方面加以改进。

  1、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实施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

  2、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4、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0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5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9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601

3、政府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895

  4、政府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7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计1次)

25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5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0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部分同意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投诉举报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及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3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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