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人民政府 www.kmf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151271190-202009-317639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9-16 10:39
名 称: 2017年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市级问题编号2017-67:天然林面积减少、单位面积林木蓄积量低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文号: 关键字:

2017年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市级问题编号2017-67:天然林面积减少、单位面积林木蓄积量低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0-09-16 10:39 浏览次数:68
字号:[ ]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反馈(投诉)问题

2017年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市级问题编号2017-67:天然林面积减少、单位面积林木蓄积量低的问题。

整改目标

采取封育自然修复、中幼林抚育等措施,通过专项行动,逐年提高天然林面积和单位面积林木蓄积量。

整改措施

1.坚持人工造林与封育自然修复相结合,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和义务植树活动,积极推进荒山荒坡造林和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实施受损生态系统修复,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提高森林覆盖率,2020年底森林覆盖率达60%以上。

2.继续实施中幼林抚育项目,调整林分结构,提高单位面积林木蓄积量。

3.严格执行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停止天保区和非天保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将全部天然林纳入保护范围。

4.继续推进林地管护,开展林地保护监督检查,加强林地监督,提高林地巡逻频次,严查林地破坏行为。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根据富民县2016年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报告和富民县2019年森林资源监测报告显示,富民县国土面积99523公顷,全县森林覆盖率由2016年的57.86%增加到2019年底的59.95%,净增2.09个百分点。全县天然林有林地面积由2016年的39345.8公顷(占森林面积的68.32%),增加至2019年的39946.18公顷(占森林面积的66.96%),净增600.38公顷;富民县森林单位蓄积由2016年的54.05立方米/公顷增加至2019年的56.62立方米/公顷,净增2.57立方米/公顷。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责任单位: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人:张德华                                    

联系人:角相银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联系人员及电话:角相银,0871-68817466


版权所有:富民县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昆明信息港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240002

主办单位:富民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复制、镜像

地址:富民县永定街88号 信息公开办电话:68811833 技术服务电话:68810808

滇ICP备20000783号-1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富民县人民政府